4、创新景区(点)管理模式,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和全省统一规划、属地行政管理、部门行业指导、企业自主经营的原则,全面整合各类旅游资源,对城区自然山水和文化景点实行统一规划、依法分工监管。积极推进旅游景区(点)所有权与经营权、管理权分离,近期争取荔波、织金洞等景区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5、积极探索资源合理开发与可持续发展相一致的利益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旅游资源开发中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等各级之间的收益分配关系,逐步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大力开发乡村旅游特色产品,研究制定支持其加快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增强农民群众参与旅游业发展的能力;
6、推进旅游人才资源开发机制改革,创新旅游业培训机制,创新旅游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大力实施人才兴旅工程,把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与引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着力加强旅游行政管理、旅游经营管理、导游、酒店等专业或实用型人才的队伍建设。坚持培养、引进与使用并重,进一步完善旅游人才的职称评定、职业资格认证、奖励等管理体制,建立相关激励机制;
7、强化旅游规划管理,建立健全相关旅游法规规章,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贵州省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尽快出台《贵州省旅游条例》及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推行旅游标准化建设,强化旅游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