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党的十八大以后,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倡议和推动下,实施了一项生态文明领域的重大改革措施、生态环保督察。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16年8月印发了《贵州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并认真组织实施,在每个关键阶段和重要环节,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均亲自安排部署、经常过问,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发展任务、重大民生工程来抓,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力有效推动中央和省委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2016年先后对贵阳市、遵义市、黔南州开展了第一轮省委生态环保督察,2018年对9个市(州)和贵安新区开展了第二轮省委生态环保督察,2019年对9个市(州)和贵安新区开展了“回头看”。通过近年来的督察整改,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集中解决,成效非常显著:生态环保督察推动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贯彻落实,推动解决了许多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长效化,受到了老百姓点赞和省委省政府肯定,得到了地方和部门支持,解决了实际问题。
省委省政府高位统筹推进生态环境监测工作,2014至2018年全省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2.19亿元用于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019年继续投入8.52亿元,优化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及持续提升监测能力。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省级以上空气自动监测站201个,省级以上水质自动监测站109个;全部实现监测大数据平台联网;正在建设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站63个。全省96个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中,已有91个通过国家西部监测站达标验收。全省依托人工监测网和自动站智能监测网,全年可获得910.5万个监测数据,其中环境质量数据909.8万个,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7428个。全省坚决守好“两江”屏障,大力推进两江保护修复攻坚和五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水环境、空气环境质量逐年明显改善。通过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双十工程”,有效推动了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关切,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质量,有效带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