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城一些居民反映称,该县古城的旅游观光车,原来小孩是免费,但近来按人头收费,婴儿也收1元。日前,织金县织金古城管理处副处长徐立章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样的收费不妥当,已对公司下发整改意见书。
市民:婴儿也收费不合理19日中午,织金县城天气酷热。许女士带着两岁多儿子去古城步行街。“天很热。”许女士把儿子抱上观光车,管理人员让她交1元钱。原来小孩不收,现在怎么收1元呢?管理人员说这是新规定。
许女士说:“要收,小孩也应该只收半价。”但管理人员还是让她交1元。对此规定,一些附近居民不满。他们认为,收费1元,对外地旅客或许没多大影响,“但当地老百姓要经常坐车,增加了负担。”附近居民张先生说,他经常接送上幼儿园的孩子,一个月得增加几十元。附近很多居民告诉记者,孩子收费也只能收半价,婴儿也按人头收费,不太合理,“娃娃抱着或者背着,又不占座位。”
公司回应:成本增加所致织金县东旭汽车管理服务公司负责人陈光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按人头收费,主要原因是成本增加。原来是电瓶车,现在换成汽油车,管理员工的工资也增加了1/3以上。还受到城区免费自行车和公交车早出车晚收班的影响,坐观光车的居民也开始下滑。再加上附近有两三所小学和幼儿园,以及县妇幼保健院,免费乘坐观光车的人数明显增加。
另外,今年纳雍县“4·04”交通事故,小孩理赔也按大人标准,这又给公司增加了运营管理成本。按人头收费1元,“实属无奈”。
记者看到,这些旅游观光车,含驾驶员每车能坐14人。据陈光明介绍,公司有7台观光车,需要10名驾驶员,加上管理员工,共有20多个工作人员。
古城管理处:这样收费不妥当织金县织金古城管理处副处长徐立章说,管理处接到投诉后进行了调查,认为这样收费有失妥当,对公司下发整改意见书,要求整改。
目前,管理处和公司正在制定新的运营方案,将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1款规定,观光车一车次可以免收一个小孩车费,缓解居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