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结束的毕节市委二届七次全会上,审议通过了大方县撤县设区的决议。
(内容节选如下)
关于撤销大方县设立县级大方区的说明
2020年7月28日
大方县撤县设区申报程序合法合规、资料完备
大方县自2018年启动撤县设区申报工作以来,严格按照行政区划调整的规定和程序开展申报工作。
一是大方县委、县政府多次研究申报工作,成立撤县设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以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多次进行评估论证,针对风险隐患制定预防和处置方案。
二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以村(居)为单位召开村(居)大会或代表会议,进行讨论;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召开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并形成决议;县委召开全委会进行了研究并作出决议,县人大、政协召开常委会议进行讨论、协商并形成书面意见;各乡(镇、街道)出具书面意见。
三是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完成城市建设地质勘查。近期又按照民政部《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补充完善,符合行政区划调整申报文本要求。
毕节市民政局通过认真详实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认为大方县撤县设区,有利于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有利于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有利于推动七星关、金海湖、大方同城化发展,是毕节市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划,符合毕节市发展大局,符合大方县发展需要,且调整后辖区、面积、政府驻地不变,没有政策障碍。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行政区划调整属重大事项,需经同级党委全体委员会研究并作出决定。
中国共产党毕节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关于同意大方县撤县设区的决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大方县按照《毕节—大方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扎实推进两城区基础设施对接,在城市规划、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上积极向七星关城区方向靠拢。同时,加快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市政设施、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加强,人口、经济、资源环境与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全会认为,随着大方县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应发展的现实需要。市委、市人民政府结合大方县发展实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作出同意撤县设区的决策,有利于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有利于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有利于推动七星关、大方同城化发展,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划,符合毕节市发展大局,符合大方县发展需要。
全会同意撤销大方县,设立县级大方区。
会议要求,由毕节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大方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具体负责,按照国务院有关行政区划调整的申报程序,抓紧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逐级上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