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就发展红色旅游的总体思路、总体布局和主要措施作出明确规定。这表明,国家将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产业。
《纲要》指出,发展红色旅游,对于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爱国情感,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带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发展红色旅游有利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有利于保护和利用革命历史文化遗产、有利于带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培育发展旅游业新的增长点。
在关于发展红色旅游的总体思路中,《纲要》强调,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因地制宜、坚持统筹协调、坚持多方参与的基本原则。
《纲要》指出,发展红色旅游要实现六大目标:
━━加快红色旅游发展,使之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2004至2007年参加红色旅游人数的增长速度要达到15%左右,2008至2010年要达到18%左右。
━━培育形成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使其成为主题鲜明、交通便利、服务配套、吸引力强,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旅游目的地。
━━配套完善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使其成为产品项目成熟、红色旅游与其他旅游项目密切结合、交通连接顺畅、选择性和适应性强,受广大旅游者普遍欢迎的热点旅游线。
━━重点打造100个左右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使80%以上达到国家旅游景区3a级以上标准,其中40%要达到4a级标准。到2007年,争取有5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年接待规模达到50万人次以上;到2010年,争取有8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年接待规模达到50万人次以上。
━━重点革命历史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保护、展示和宣讲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历史文化遗产,在规划期内普遍得到修缮。
━━实现红色旅游产业化,使其成为带动革命老区发展的优势产业。到2010年,红色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000亿元,直接就业人数达到200万人,间接就业人数达到1000万人。
上述目标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2004至2007年,以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为重点,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革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初步形成红色旅游发展的框架;第二阶段为2008至2010年,进一步巩固提高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实现规划目标,推动红色旅游全面发展。
《纲要》指出,发展红色旅游的主要任务是,建设红色旅游精品体系、建设红色旅游配套交通体系、建设红色旅游资源保护体系、建设红色旅游宣传推广体系、建设红色旅游产业运作体系。
在关于发展红色旅游的总体布局中,《纲要》要求围绕八方面内容发展红色旅游,培育十二个“重点红色旅游区”,组织规划三十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重点建设百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发展红色旅游的八方面内容是:
反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建党建军等重大事件,展现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军队创建初期的奋斗历程。
反映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建立革命根据地、创建红色政权的革命活动。
反映红军长征的艰难历程和不屈不挠、英勇顽强的大无畏革命精神。
反映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抗日救国、拯救民族危难的光辉历史。
反映解放战争时期的重大战役、重要事件和地下工作,展现中国人民为争取自由解放、夺取全国胜利、建立人民共和国的奋斗历程。
反映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爱国统一战线,同心同德、同仇敌忾的团结奋斗精神。
反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成长经历和丰功伟绩,以及他们的伟大人格、崇高精神和革命事迹。
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革命烈士的主要事迹,彰显他们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而不怕牺牲、英勇奋斗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
十二个“重点红色旅游区”分别是:
以上海为中心的“沪浙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开天辟地,党的创立”。
以韶山、井冈山和瑞金为中心的“湘赣闽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革命摇篮,领袖故里”。
以百色地区为中心的“左右江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百色风雷,两江红旗”。
以遵义为中心的“黔北黔西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历史转折,出奇制胜”。
以滇北、川西为中心的“雪山草地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艰苦卓绝,革命奇迹”。
以延安为中心的“陕甘宁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延安精神,革命圣地”。
以松花江、鸭绿江流域和长白山区为重点的“东北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抗联英雄,林海雪原”。
以皖南、苏北、鲁西南为主的“鲁苏皖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东进序曲,决战淮海”。
以鄂豫皖交界地域为中心的“大别山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千里跃进,将军故乡”。
以山西、河北为主的“太行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太行硝烟,胜利曙光”。
以渝中、川东北为重点的“川陕渝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川陕苏区,红岩精神”。
以北京、天津为中心的“京津冀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人民胜利,国旗飘扬”。
在关于发展红色旅游的主要措施中,《纲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要落实规划要求,塑造整体品牌;要加大投入力度,推进开发保护;要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规范管理。
《纲要》最后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依据《纲要》,研究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将推动红色旅游发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