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暑期旅游大幕拉开,为使旅游休闲物美价公,避免层出不穷的消费陷阱,国家旅游局最近发出3次消费警示。
出境游猫腻需防范
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警示案例:最近,蔡先生参加旅行团去新马泰旅游,住宿酒店与“五星级”标准相差甚远,仔细看合同才发现写的是“某某五星级连锁酒店或同级”;用餐后感到不适,以为是水土不服,原来接待餐厅未经当地政府卫生部门注册。
针对这些出境游猫腻,游客应尽量参加出境旅游团队行前说明会,充分了解有关情况、法律规定及注意事项,汇率情况及外币兑换方式。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旅游者应与出境游组团社签订规范完备的合同,对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和游览项目、购物次数等进行明确约定,拒绝“准x星级”“x星级或同级”等模糊用语。
“在旅游过程中,如遇导游或领队人员误导、欺骗、胁迫参加自费活动,可向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注意收好有关发票、合同甚至录音、录像物证,回国后投诉,千万不可现场‘动粗’。”有关人士说。
莫被低价蒙住眼
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警示案例:近日,有消费者在张家界市某旅行社报名参加“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两日游”,合同中“购物娱乐安排”标注:自由自愿,不强制消费,配合进店3家至4家。
结果,消费者遭遇借免费泡脚之机,利用气功等手段推销假药欺诈行为。随后,长沙又相继发生多家旅行社低价招徕游客,以诱导、欺诈方式推销各种名不副实的玉器等事件。
旅游者要警惕以“免费”“低价”为卖点的宣传招徕行为,对旅游价格要有合理预估,切忌贪小便宜吃大亏。旅游者在购物时应要求商家开具发票并保存好购物小票,发票上要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并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如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或拖延开具发票,旅游者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