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至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在北京举行,会议将首次审议旅游法草案。久久未能出台的旅游法,将有可能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上通过。专家指出,近年来我国旅游业发展迅猛,但零负团费、景区门票价格高涨等问题仍然是前进的绊脚石,旅游法的出台有望遏制当前市场乱象,促进旅游市场有序繁荣发展。
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德谦教授表示,《旅游法》出台后原来的法规若有冲突,将会在《旅游法》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对旅游立法的重视,实际上是意识到了旅游消费形成的强大的内需动力。
零负团费有望被取缔
草案有关条文显示,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旅游者。国家旅游局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旅游业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旅游局将积极推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低于成本的恶性价格竞争行为,整治强迫和欺骗游客消费、旅行社“挂靠承包”法违规行为。
解读:“对于旅游市场上低于成本价的行为,是不是应该坚决取缔,都有明确规定,但是执行者不力等原因,导致了现在的市场乱象,工商等部门应该加强执法力度。”刘德谦表示,现在从国家层面来立法,在法律条文中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会推动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采取更加坚决的措施。
在即将审议的草案中,对景区门票管理将有所规定,景区有偿收取门票应经过批准。利用公共资源向旅游者开放的景区应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门票价格应体现公益性并逐步减免。景区门票价格变动应提前6个月公布。
解读:刘德谦表示,以前对景区门票变动的管理并不是法律层面上的,而是政策和办法的规定,《旅游法》对此作出规定,更有权威性和稳定性,如公益性景区门票应当逐步减免等这些重要原则也更加明确,在经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不再把公益型景区门票收入作为政府财政主要收入的地区,减免速度有望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