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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维权:网上报名旅游纠纷将有法可依

 

  消费提醒

  新版“一日游”合同发布购物自费项目须取消

  近日,国家旅游局发布新版《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明确,取消“一日游”行程中购物、另行付费项目以及自由活动项目。同时明确,旅行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的,每安排或强迫一次,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该合同文本由国家旅游局推荐各地使用。

  “黑社”、“黑车”、“黑导”和“黑驾”是“一日游”市场中最明显的顽疾,旅客投诉最多的也是针对这四大“黑”。对这些顽疾,示范文本要求明确旅行社的名称和许可证编号、导游员的姓名和导游证号、运输车辆的车牌号码、驾驶员的姓名,并就使用无合法有效资质旅游车辆、驾驶员及导游员的情形,做出了严格的违约责任规定。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旅游车辆、驾驶员或导游员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旅行社违反合同包车游约定安排合车游的,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出发前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广州(机票)市旅游局也特别提醒,在签旅游合同时要注意“把握细节”。参团旅游要到正规旅行社门市部报名,并与旅行社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游客在签署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关键部分,如旅游合同中,“是否派全陪”一栏是否选定,合同行程表中有无标明游览项目的时间。另外一定要了解清楚团费价格的构成,旅游团费构成的一般原则是:应包括交通费、餐饮、住宿、游览大门票等。在旅游途中若遇到导游强行增加自费项目或购物点时,旅游消费者可向旅行社表示反对意见或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或提取保留证据返回后向组团旅行社管辖地的旅游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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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佚名 文章来源: 信息时报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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