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凸出旅游开发总体规划促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
旅游法专辟一章讲述旅游规划和促进。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司长王威认为,此章从三方面强调了旅游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强调景区、景点的开发要统筹规划,“要打造出科学、合理的产品”。
“第二方面是投入。”王威说,该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按照当地实际设置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旅游宣传。
第三方面是政策。王威认为,该法指出要研究鼓励促进旅游发展的政策,同时在管理服务方面亦作出规定。
“应该讲,这部法颁布之后,一定能够对旅游业的发展有一个比较大的推动和促进。”
杜一力也认为,该法实施将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并导致旅游市场的调整,促进旅游市场进入良性发展的阶段。“我们希望在旅游法之后,大家能够按照旅游法,市场各个主体能够按照要求进行规范自己,尽快地实现优胜劣汰。”
——明确监管权责杜绝多头执法
当前,旅游市场监管实行多头执法、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经常遇到问题投诉无门等问题。
“实际上旅游的管理体制就是一个重大的难点问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坦陈了这一事实。
他说,旅游产业涉及到吃、住、行、游、购、娱六大环节,涉及20多个部委,涉及110多个产业。同时旅游法不仅属于晚到立法,国家旅游局在国务院序列中也仅属于副部级单位。这样的管理体制面临着一个“小马拉大车”的问题。“这个问题30多年来都存在”。
尹中卿指出,旅游法规定:对中央机关、国务院序列的,要成立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的部门和机构。“这是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包括征求中央编办的意见,作出的规定。”尹中卿认为,这是适应现实的。
尹中卿表示,针对监管多头执法的问题,该法还明确了旅游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如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监督等执法部门的责任和权限。
他认为,这能加强对旅游发展的综合协调,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管理以及监督。“法律作这样的规定,与现在的行政体制相适应,适应现在的形势,这有利于保证旅游法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