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项举措]
1、推出督办制度、旅游市场秩序综合评价制度、服务等级“退出制度”、旅游目的地警示制度;
2、加强综合整治;
3、创新社会监督形式;
4、严厉打击旅游失信行为;
5、加强导游、领队的保障、培训和管理;
6、重点整治出境旅游不文明行为;
7、分级建立游客旅游不文明档案;
8、动员全社会营造文明旅游大环境;
9、建立旅游安全预警机制;
10、强化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管;
11、增强全社会旅游安全意识;
12、加快旅游紧急救援体系建设;
13、完善旅游保险保障体系;
14、启动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大行动;
15、务实推进旅游厕所建设;
16、提升目的地旅游公共服务功能;
17、推进交通便捷服务体系建设;
18、着力强化旅游部门产业促进职能;
19、多措并举创新旅游投融资平台;
20、大力扶持旅游企业创新发展;
21、开展“中国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品牌创建;
22、全力推进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旅游致富工作;
23、积极开发休闲度假产品;
24、培育大众化旅游消费新热点;
25、深入挖掘旅游购物潜力;
26、积极发展红色旅游;
27、突出抓好重点区域规划;
28、建设一批跨行政区的重点旅游目的地;
29、创新区域旅游合作机制;
30、深化内地与港澳台的旅游合作;
31、围绕 “一带一路”战略开展国际旅游合作;
32、突出大国间旅游合作;
33、深化与目的地国家的旅游合作;
34、大力开拓入境旅游市场;
35、深化与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的合作;
36、做实旅游综合改革试点;
37、启动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改革;
38、推动跨境旅游合作;
39、主动参与沪粤津闽自贸区改革开放;
40、改革旅游行业协会的领导体制;
41、创新促进旅游管理的有效机制;
42、建立中国旅游服务门户;
43、发行“中国旅游卡”;
44、支持旅游企业信息化建设;
45、综合提升旅游市场推广信息化水平;
46、加强旅游法规和标准化建设;
47、构建新型旅游智库;
48、提升旅游业创新能力;
49、彻底结束没有旅游数据总量分析的历史;
50、强化对旅游舆论的引导;
51、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52、改进旅游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