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护航”保护生态环境
青山绿水是贵阳的生态优势,也是支撑可持续发展的一笔巨大财富。贵阳市坚持“保住青山绿水也是政绩”的理念,采取最严厉、最严密的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花溪区贵筑办事处桐木岭村村民田维荣一提“毁林开荒”的事就深感懊悔。2009年3月,田维荣想多种点地,增加收入,于是动起“歪脑筋”,挖开树根周围的土壤,毁坏马尾松林木,开荒1.1亩土地,结果被举报到检察院。
田维荣说,被举报后自己没当回事,开荒种田自古就有,不就是几棵树嘛!“没想到,砍十几棵树,被环保法庭判了3个月,还被罚1万多元,真是得不偿失。今后再也不敢乱砍滥伐了!”
成立环保法庭,擎起法律利剑,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是贵阳在全国的首创之举。3年来,担负这一重任的贵阳市中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和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共受理各类环保案件275件,判处罪犯232名。其中“福海生态园”案件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涉案开发商案发后受到法律严惩,领刑10年半。
“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必须要有法规作保障。”为此,贵阳市相继制定并实施了《贵阳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剂规定》、《贵阳市生态公益林补偿办法》、《贵阳市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等多部“绿色”法规。2009年10月,国内首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也正式出台。
有了法规的“保驾护航”,贵阳环境保护和建设成效明显:2009年,贵阳市完成植树造林14余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41.78%;市区小山头统一改造成集休闲、健身、娱乐为一体的绿地公园,预计5年内将改造118个;投入近6亿元建成新庄污水处理厂,使主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贵阳的三口“水缸”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水质曾持续恶化,局部水域出现蓝藻。3年来,贵阳大力实施工业污染治理、生活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物净化、生态修复等5大工程,现在水质已有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