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社会旅馆、星级宾馆饭店以及乡村精品客栈提升改造,对社会旅馆经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评定为1星级—5星级酒店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4万元、5万元扶持奖励;对星级宾馆饭店进行升级改造并经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评定,由1星级升级改造为2星级的,2星级升级改造为3星级的,3星级升级改造为4星级的,4星级升级改造为5星级的,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4万元、5万元扶持奖励;对按照3星级及以上星级宾馆饭店住宿条件进行改造的乡村精品客栈,提升改造5—10间客房的,给予2万元扶持奖励,提升改造11—15间客房的,给予5万元扶持奖励,提升改造16间客房以上的,给予10万元扶持奖励。
加大对“烟、酒、茶、药、果”五大地方特色产品、尤其是“贵烟、贵茶、贵酒”以及“物爽贵阳”特色旅游商品进行创意设计、加工、包装和推广的力度,重点推荐作为大型会展、节庆活动的备选指定纪念品。通过专家评审,对于符合“物爽贵阳”旅游商品连锁标准的商品店,经营面积在60—100平方米的,给予10万元的扶持奖励;经营面积在101—200平方米的,给予20万元的扶持奖励;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30万元的扶持奖励。
对组织省外旅游专列到贵阳的奖励。在贵阳住宿一晚(含一晚)以上,并游览两处以上销售门票的贵阳景区(点)的外省组团社给予奖励。其中,游客人数在200—300人的,奖励1万元;301—400人的,奖励1.5万元;401—500人的,奖励2万元;501—600人的,奖励2.5万元;601人以上的,奖励3万元。
对组织海外游客包机(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同胞)到贵阳的奖励。在贵阳行政区域内住宿两晚并游览三处销售门票的贵阳景区(点)的省外或境外组团社给予奖励。其中,组织游客人数在80(含80人)—110人的,每人给予100元奖励;110(含110人)—140人的,每人给予150元奖励;140人(含140人)以上的,每人给予200元奖励。
对组织省外游客包机到贵阳的奖励。在贵阳行政区域内住宿两晚并游览三处销售门票的贵阳景区(点)的外省组团社给予奖励。其中,组织游客人数在80(含80人)—110人的,每人给予80元奖励;110(含110人)—140人的,每人给予100元奖励;140人(含140人)以上的,每人给予12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