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明确,避暑度假精品酒店以接待避暑度假游客为主,为游客提供有价值的、深度体验的避暑、住宿、餐饮、娱乐与游乐等多种休闲服务功能,其规模适度、私密性强、独特精致、服务精细;根据酒店风格和文化主题,避暑度假精品酒店包括文化艺术、人文建筑、传统工艺、民俗风情、休闲养生、商贸文化、景观生态、田园乡村、教育科技、宗教文化、异域文化等13类。对发展避暑度假精品酒店,实行一系列奖励扶持措施,包括对引进国际知名度假酒店管理品牌、建成并正式运营后,一次性补助项目业主100—200 万元;对策划独特、创意设计新颖,充分体现地域性、主题性、民族性特点,并正式运营的避暑度假精品酒店,经贵阳市避暑度假精品酒店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分级别由市级财政给予酒店业主20万元、3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备案在建、改扩建的避暑度假精品酒店,可享受银行贷款基准利率30%—50%的财政贷款贴息支持,最高额度不超过100万,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避暑度假精品酒店正式运营并经贵阳市避暑度假精品酒店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后,从开始收益年度起前3年内,其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地方市级留存部分,第一年由市财政按50%予以奖励,后两年按30%予以奖励,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有上下限标准的,按下限收取。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最高限额。避暑度假精品酒店企业宣传促销费和技术改造费,纳入企业成本(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由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对新评定避暑度假精品酒店的50%在岗员工进行培训,以提高酒店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与此同时,采取以下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将鼓励扶持避暑度假酒店的发展工作,列入市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的重点工作,保证扶持引导等政策落实到位。对引进的大型避暑度假精品酒店项目,报请市政府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重点推进;完善评审机制,由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牵头组建贵阳市避暑度假精品酒店专家评审委员会,研究制定评定实施细则及评定程序,编制鼓励扶持的避暑度假酒店项目库,正确引导酒店项目选址布局和投资流向,优化酒店业发展结构;具体扶持奖励资金,从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市服务业引导资金和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