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民刘先生报名参加了贵州海外国际旅行有限公司的泰国购物旅行团,此次旅行的行程为6天,在这次行程中刘先生购买了26886元的商品,但到达贵阳后被海关扣押。刘先生找到旅行社方要求对方处理,但一直未得到答复。于是,刘先生拨打消费者维权站维权专线86624315求助。
游客:26886元的商品全部被海关扣押
刘先生告诉记者,5月12日,他报名参加了贵州海外国际旅行有限公司的泰国购物游。5月28日从贵阳出发,在旅行过程中导游一直劝游客多买东西,期间刘先生一共买了几万元的东西。刘先生说这次旅行导游基本都在带他们购物,基本没去什么景点游玩。
6月2日,刘先生从泰国返回贵阳,当天14点到达机场后,他买的大部分商品被海关扣押,包括乳胶枕头、药膏、免税店化妆品、香水,价值26886元。海关工作人员告诉刘先生,是因为他购买的商品超过5000元免税额而没有申报,才被扣押。
刘先生称自己是第一次出国,并不知道有购物超过免税额需申报的规定,导游也从来没有告诉过他,途中导游一直告诉游客参加这个团,如果购物少了就会亏,他没多想就买了几万元的东西。
6月3日,刘先生联系带队导游,导游回复称,他也不知道购物限制这一说法。
刘先生说,他随即找贵州海外国际旅行有限公司求助,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在了解情况后,叫他协助导游去包机中心找领队处理,到包机中心,领队在核实导游没有告诉游客购物超过免税额需申报后,让他回去等消息,但他一直没得到答复。
最后,导游告诉刘先生,他每次带团出去,游客都买很多东西甚至比刘先生还多,但都没有发生过商品被扣押的情况,这次被扣押是运气问题。
听到这一答复,刘先生更是气不打一出来。
刘先生表示,他交钱后得到的收据,上面的公司名称是贵州海外国际旅行有限公司,该公司有义务对该事负责。
市场监管局:旅行社有义务事先告知游客
记者带着刘先生的疑问,电话咨询了贵阳市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科长王俊文。
王俊文说,不管刘先生和该导游是什么关系,只要确认是该导游收的钱,并开的是该公司的发票收据,该公司就有义务事先告知游客“购物超过免税额需申报”这一规定。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用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酒精制品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仅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旅客进出境携有需向海关申报的物品,应在申报台前向海关递交《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海关规定的申报单证,按规定如实申报其行李物品,报请海关办理物品进境或出境手续。一般入境的时候都有两条通道,一条是无申报通道,一条是有申报通道,如果携带了超过标准的物品就应该走有申报的通道。
旅游公司:承担70%的责任
昨日,记者与刘先生到贵州海外国际旅行有限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该部门工作人员曾楚华说,刘先生和他们的导游是好朋友,所以该旅行社一直在让这名导游和刘先生沟通处理,而且这名导游并不是以导游的身份参加旅行,而是以一个旅游者的身份去的。
对此,刘先生提出质疑,称当时报名交钱就是这名导游收的钱,发票开的也是贵州海外国际旅行有限公司的。在旅行的过程中这名导游也是全程履行导游工作叫游客购买商品,同时没提前告诉旅客有限制购物一说。
昨日下午,刘先生告诉记者,旅行社给他的答复是,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已经去旅游局处理该事,最后由该公司承担70%的责任,刘先生承担3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