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贵阳市运管局开始对贵阳市出租车代为征收第四季度的税费,请出租车公司及车主前往运管局缴纳税费,同时提醒市民,驾驶员如果不提供发票的可拒付车费。
由于第四季度征税时,93号汽油价格低于6.53元每升的起征点,贵阳市中心城区城市出租汽车此前已取消了每车次一元的燃油附加费,因此四季度将不对出租车征收燃油附加票工本费,工本费只收取机打发票部分,即为1511.1元/车。出租车需所缴纳的税费包括城建税、教育附加费、驾驶员所得税以及地方教育附加副食品调节基金等。
贵阳市运管局提醒,市民乘坐出租车时应养成索要机打发票的习惯。按规定,驾驶员未提供当车次有效机打发票,乘客可拒付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