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午,贵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关内容及组织开展“‘风暴1号’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情况。
据了解,国家应急管理部于今年8月1日颁布实施《规定》,为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提升贵阳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条件,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工作的同时,部署组织开展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暴1号”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此《规定》的出台,一是针对消防安全责任问题,明确了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二是明确了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定消防救援机构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其他有关政府工作部门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规定居(村)委会应当开展针对高层建筑的群众性消防工作,即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三是赋予了物业服务等机构消防安全职责,《规定》在明确高层建筑责任主体基础上,结合社会发展的现状需要,增加有关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可以接受委托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等规定;四是明确了多产权及出租(承包)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同一高层建筑有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应当委托一家消防专业服务单位,或者明确一个业主(使用人)作为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防止由于多业主、使用人之间推诿扯皮致消防安全责任落不到实处。对于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高层建筑,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五是吸取高层建筑事故教训并加强和创新管理手段、完善法律责任,《规定》总结了近年来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和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部位、特殊场所以及用火用电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关键环节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包括外保温材料管理,设备用房、登高操作面等重点部位管理,以及规范用火、用电、用气行为等;六是强调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近年来全国各地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高发,消防机构曾经多次开展专项行动予以治理。《规定》首次鼓励独立设置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当与建筑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充电设施应当具备满电自动断电功能,严禁在高层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七是强化利用社会化手段和技防物防措施,《规定》明确高层建筑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并且对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同时,鼓励、引导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广应用智能化手段对电气、燃气消防安全和消防设施运行等进行监控和预警。无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住宅建筑鼓励因地制宜安装火灾报警和喷水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等消防设施,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八是明确了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的具体要求,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第一时间开展自救至关重要,良好的自我管理和可操作性强的灭火预案是自救的关键性因素,《规定》专门对此进行详尽的规定;九是针对其他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在消防执法监督中又较为常见的七种违法行为,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
为切实抓好《规定》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规定的惩戒、教育和引导作用,强化全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保障,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省消防救援总队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自8月24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 100 天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风暴 1 号”专项行动。通过整治全面摸清全市高层民用建筑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强力整治突出的火灾风险和隐患,推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行动开展以来,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每日一调度、每日一通报”的原则,切实加大专项整治的推进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全市消防救援机构共计检查高层民用建筑869栋,检查超高层建筑64栋,开展专家会诊式检查5次,督促整改隐患问题1883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2起,罚款24.31万元,全市累计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4352个。对外宣贯培训2.2万余人,张贴《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传挂图3.6万余份,16条工作动态得到省级新闻媒体刊载宣传,2条工作动态得到中央级新闻媒体刊载宣传。
在强化基础保障方面,全市累计建成街道微站60个,村居微站1098个,配备2563个消防网格员,建成40套消防车道违法抓拍监控系统。微站建设主要解决快速处置初期火灾问题,网格员主要解决隐患排查问题,违法抓拍监控主要解决消防通道堵塞问题,而消防装备提质升级则提高火灾扑救能力。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已将101米登高平台消防车、52米大跨距举高喷射车等高精尖灭火装备纳入采购计划,全市高层建筑的防灭火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目前,各相关部门都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强力推动《规定》的贯彻实施,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