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旅游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全面贯彻落实贵州省旅游产业推进大会精神,运用财政贴息措施,撬动在黔金融机构对全省优质旅游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投入,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化,奋力实现旅游大提质,构建高质量发展现代旅游产业体系,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多彩贵州旅游强省建设。
《方案》指出,要以省级财政支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贴息预算作为贷款贴息引导资金,着力推动贵州省金融机构面向旅游产业优质项目投放贷款,发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贷款规模作用,与在黔金融机构合力形成支持旅游产业化市场投贷环境,为旅游市场主体培育、盘活闲置低效旅游项目、旅游业态升级及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提供有力的银贷支撑。
《方案》公布,贴息对象必须为纳入贵州省旅游产业化重点项目调度库的项目,并要求贴息项目需建设运营状况良好且在行业内具备示范引领性。申报期限为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25日,经多方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完成贴息,且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笔贷款贴息资金。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对申报项目获得银行实际发放贷款利率予以贴息,企业申请贴息的该笔贷款放款金额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下的贷款贴息率为1.5%,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贷款贴息率为2%,贴息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方案》要求,各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及申报企业要确保申报项目合法合规;强化贴息资金管理,确保贴息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严格落实资金绩效管理,获得贴息的企业要主动接受绩效评价,并对提交的绩效评价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