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记者从贵阳贵安办理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年审认证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贵州省开展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告》等规定和要求,贵阳贵安开展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年审认证工作。
申报对象为贵阳市(含贵安新区)行政区域内2023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省驻筑、境外驻筑单位)(简称“用人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用人单位,应到当地税务部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受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10月31日,逾期未办理的用人单位,均视为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办理方式:(一)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贵州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uizhou.gov.cn/)进行注册或登录后,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进行申报。(二)现场申报,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网上申报的可进行现场申报。1.可到各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申请办理。2.线上办理或政务窗口有异常情况时,可到各区(市、县)残联指定的认证地点进行申请办理;年审认证机构为区(市、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均设在区/市/县残联);需要招聘残疾员工的,可与市残疾人就业服务部或各区(市、县)残联联系。
奖励政策: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是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依据,也是申请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岗位补助和超比例就业奖励的前置条件,未享受2023年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民办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在完成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年审认证后,及时向当地区(市、县)残疾人联合会咨询和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岗位补助和超比例就业奖励,超过认证期未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岗位补助和超比例就业奖励的民办企业和民办非企业,视为放弃奖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