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记者从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简称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获悉,截至2024年10月,区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77件,其中非诉执行审查案件49件,结案639件,同比上升27.54%。在528件新收一审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中,工伤保险资格或待遇认定类,共151件,占28.60%,占比较高。从案件层级分布来看,以市、区县级职能部门为被告的504件。占比较大,共占全部收案的87.35%。
据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永福介绍,2017年3月14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关于同意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整辖区内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法院及管辖范围的批复》,指定白云区法院集中管辖原由南明区、观山湖区、修文县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开启白云法院集中管辖审理行政案件的审判历程。作为贵阳市基层法院中集中管辖行政案件收案量最多的法院,白云区法院始终秉持公正、高效的司法理念,积极履行行政审判职责,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以高质量行政审判服务“强省会”战略及贵阳贵安现代化建设。
区法院抢抓机遇,发挥优势,注重办案实效,服务保障重大战略部署。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的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争议案件79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开展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审理涉及房屋、土地征收拆迁等一审行政案件78件,同比增长56%,有效 统筹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城市更新发展;依法审理与经营主体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协议、行政处罚、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一审行政案件87件,同比增长93.33%。监督、纠正侵害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有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市场秩序;成立白云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功化解贵阳市首例行政争议案件。截至10月31日,中心收到化解案件16件,化解成功6件。推出化解案件72件,化解成功4件,剩余案件化解工作正稳步进行;注重为民司法,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坚持“如我在诉”,依法监督、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30件,占一审判决结案的9.43%,判决行政机关赔偿602万余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办案与群众工作相结合,依法选择最有利于实质解决行政争议的审理裁判方式,调、撤一审行政案件93件,切实减少程序空转,减轻当事人诉累;全面审查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增强裁判结论的明确性、具体性、可执行性,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坚固公正司法质量内核;强化通过个案、类案发现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司法建议,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从源头上推动此类问题的解决;拓展府院联动,截至目前,组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旁听庭审20余次,受邀为行政机关进行授课交流4次,与行政机关座谈交流40余次。稳步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达100%,行政机关败诉率由去年同期的14.51%下降至5.08%;根据2024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场做出的处罚决定、未履行法定职责、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等案件属于复议前置情况,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到法院起诉。截止11月28日,区法院新收案623件,较去年收案761件有明显下降。
下一步,区法院将继续认真履行行政审判职能,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持续深化府院良性互动,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建设和实质化运行,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前端预防、多元化解、实质解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