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旅游在线讯 近日,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公布《六盘水市入境旅游和国内旅游奖励办法(试行)》(简称《奖励办法》),《奖励办法》以《贵州省入境旅游奖励政策与实施办法(试行)》为模板,借鉴了省内贵阳、铜仁、毕节、遵义以及省外哈尔滨市、格尔木市等地做法,立足六盘水市实际,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
根据《奖励办法》,奖励对象为拥有合法资质的境内外旅行社企业;奖励范围为国内旅游奖励、入境旅游奖励、旅游包机奖励和旅游专列奖励共四种;奖励资金由市、县(特区、区)财政承担;实行奖励申报制,旅行社接待阶梯奖由旅行社在下一年度前30日内向六盘水市生态旅游委上报上年度团队接待等资料,旅游包机、旅游专列实行一次性奖励,由旅行社在包机、专列成行后30日内向市生态旅游委报送团队接待资料;成立审核领导小组,由市生态旅游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外事侨务办、市台办安排人员组成;奖励方式以现金结算。
《奖励办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改革专题,对于大力培育六盘水市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地接市场,拉动旅游消费,着力打造旅游发展升级版,加快建设大健康旅游目的地城市等方面,将产生积极而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