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发现304年“分家契”
立于康熙42年
近日,剑河县征集到了一份珍贵的“锦屏文书”——《分家契》。据悉,该文书立于康熙42年,距今已有304年,是剑河县目前征集到的最早的“锦屏文书”(如图)。
据介绍,“锦屏文书”,泛指清水江流域苗侗人民在长期生产劳动、经济交往和社会实践过程中产生的山林土地权属买卖、转让、村规民约、环境保护等民间契约,又称民间契约文书,它记载了清水江流域少数民族明清以来数百年的林业经济史。它同“敦煌文书”、“徽州文书”并称为我国迄今发现的“三大文书”。
该《分家契》立于康熙42年癸未歳八月二十六日,用毛笔书写、字迹清晰,内容写有彭氏三兄弟分家的原因、房屋财产的分配、山林田土的分配等,内容翔实,逻辑清晰。该文书的发现对研究剑河社会历史变迁,深入挖掘剑河县苗侗民族文化和研究开发剑河县民族民间文化旅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