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记者从榕江县获悉,该县日前评选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古州镇车江二村杨亚红、寨蒿镇晚寨村吴仙祝等44人获评。
榕江县少数民族占87%,是苗、侗、水、瑶原生态民族文化荟萃的家园,各民族的语言、服饰、习俗文化异彩纷呈,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侗族萨玛节”、“侗族琵琶歌”、“侗族大歌”、“珠郎娘美”、“滚仲苗族芦笙舞”、“榕江摆贝苗族服饰文化”等8个项目已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茅人节”、“水族墓石雕文化”、“都柳江苗族鼓藏节”等13个项目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据悉,榕江县此前在民族民间文化优秀传承人评选中,共有国家级1人,省级3人,州级8人,县级34人。为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鼓励社会和个人参与,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传承和保护工作,今年该县又评出44人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项目包括侗族琵琶歌、侗族大歌、榕江侗族服饰艺术、侗族芦笙谱、苗族剪纸、苗族芦笙舞、苗族栽岩文化等9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