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节期间,剑河县旅游稳步增长。从腊月三十日至正月初七,来剑河游客持续增长,再创新高。据初步测算,春节期间我县共接待游客9.58万人次,同比增长30.16%;实现旅游综合收入达4787.9万元,同比增长31.2%。其中,过夜游客2.15万人次,同比增长30.14%;一日游游客7.43万人次,同比增长30.12%。
随着剑河县对旅游业的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旅游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民族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和开发,乡村旅游快速发展,旅游市场发展平稳有序,旅游环境舒适干净,为旅游者营造了一个舒适安全的旅游环境。再加上春节期间天气晴朗温和,我县民族活动丰富多彩,如:民间芦笙舞、木鼓舞大赛,户外音乐节,芦笙会等,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体验民族风情、温泉洗浴、乡村旅游。据统计,全县旅游主要住宿设施客房(星级宾馆)平均出租率达90%以上,游客主要集中在剑河新县城、温泉旅游景区。接待游客中,自驾游人数占总人数的85%左右,主要来自省内、两广、两湖、重庆等近省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