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有“苗疆圣地”“中国苗族文化中心”的雷山县,目前有57个村落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占全县154个村落的37%,数量居全省前列,这些村落共同组成了雷山极具保护价值的苗族古村落建筑群。为确保“苗寨王国”里的农耕、建筑、服饰、饮食、节日、婚俗等文化的完整性,该县“五到位”强化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力度。
管理机制到位。该县及时印发了《雷山县传统村落保护实施方案》,精心制定保护发展规划,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抓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启动“一村一档”工作,建立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
资金投入到位。该县每年安排200万元的财政资金作为传统村落保护基金,主要用于修缮传统村落古老房屋、整治村容寨貌、挖掘和传承民族文化遗产等方面。2014年来投入8600余万元加大传统村落的保护建设,积极实施寨改、房改、水改、厨改、电改、路改等“六改”工程,在消防设施、道路硬化、人畜饮水等方面均有了极大的改善。
环境整治到位。该县注重整治和完善村内道路、供水、垃圾、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完成对传统村落寨内步道及排污沟硬化,科学设立垃圾焚烧池,从而减少垃圾,净化村寨环境。让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遏制传统村落民俗文化等消亡的势头。
原貌保持到位。该县注重村民生产生活的真实性,邀请县内外民族学会专家和学者为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把脉问诊”,坚持按照“一村一特色、一寨一景观”和保存生态原貌的原则,完成对西江苗寨、郎德上寨、格头、干荣等具有“示范性”村落的规划编制,对影响整体风貌和传统建筑的建设要求一律暂停,明确对57个传统村落不得进行撤并。
监督检查到位。该县组织住建局、新农村办等部门开展年度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强化对传统村落违章建筑的拆除力度,对违规的砖混、框架结构的民房实行木质和降层改造。2014年来,先后拆除了传统村落违规违法建筑27栋5138平方米,在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上形成了良好的宣传效应,提升了村民对古香古色的村居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