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16中国苗族姊妹节logo征集启事
为全面准确、深刻、生动地彰显“中国苗族姊妹节”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不断提高“中国苗族姊妹节”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2016中国苗族姊妹节组委会决定开展2016中国苗族姊妹节logo征集活动。
一、征集范围: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关心、支持台江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作品形式
中国苗族姊妹节logo。
三、征集作品要求
(一)适合多媒体使用,有强烈的文化气息,简约、大气,有视觉冲击力与感染力,彰显姊妹节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的Logo,突出姊妹节文化内涵,规范姊妹节文化标志,强化姊妹节文化品牌。
(二)查询台江县概况等相关资料,请点击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taijiang.gov.cn/
四、作品投稿方式
(一)可通过电子邮箱或邮局投递方式投稿,投稿作品均按A4纸规格设计,附300—500字的设计创意文字说明,并附作者身份说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二)投稿邮箱:tjxcb@126.com
联系人:刘建设 联系电话:0855—5322972、15285254910
五、投稿截止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10日止。
六、评选方式
(一)投稿截止后,姊妹节组委会将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初评出入围“中国苗族姊妹节logo”30个。
(二)姊妹节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初评入围“中国苗族姊妹节logo”的30个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确定“中国苗族姊妹节logo”1个,优秀奖5个,由组委会完成注册后通过媒体对外公布。
七、奖励办法
(一)设一等奖1个,奖金10000元;设优秀奖5个,奖金1000元;设入围奖10个,奖金500元。
(二)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支付。
(三)所有获奖作品均由2016中国苗族姊妹节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八、相关事项
(一)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最新原创、且未发表过的作品,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后果,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二)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
(三)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主办方保管。
(四)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来稿的邮寄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作者自理。
(五)主办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直接删减。
(六)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