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2016中国苗族姊妹节“优秀苗族民间故事”征集启事
苗族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民族,为挖掘和弘扬优秀苗族历史文化,增进对苗族文化的认知,促进苗族文化的保护传承,推动苗族文化的发展,2016中国苗族姊妹节组委会决定,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国内外苗族地区的优秀民间故事。
一、征集内容
征集苗族群众在长期生产生活中流传下来的最能体现苗族历史文化精华的民间传说、故事。
二、征集要求
(一)作品要保持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以及口头文学的特点,即民间文学的流传性和可叙述性,搜集整理中尽量保持方言土语。对不易懂的方言土语于文后加注释,但注释须准确、简明。
(二)对所搜集故事传说在整理过程中既做到故事性强、语言通顺流畅,又必须严格遵守忠于原述、原汁原味与鲜活的原则,尽量减少对原故事作大幅度的改动。
(三)注明采录流传地区、搜集时间、地点、采录整理人信息。
(四)单篇故事传说篇幅在2000字以内,汉文。
三、投稿方式
(一)投稿地址:贵州省台江县行政中心政府一号楼三楼史志办公室(注明“苗族民间故事征集”)
电子邮箱:tjxszbgs@163.com
联系人:熊克武 李玉国
联系电话:0855-5320543
(二)征稿截止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截止。
(三)投稿人必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无联系方式的将不予联系,作品原则上不退稿。
四、评奖办法
(一)此次征集活动共设一等奖5篇,每篇奖励2000元;二等奖10篇,每篇奖励1000元;三等奖20篇,每篇奖励500元;入围奖30篇,每篇奖励300元。
(二)经评审组评审后,将获奖的稿件在《今日台江》、台江政府网、三苗网上进行公布,凡入围以上的作品将颁发荣誉证书。
五、其它事项
(一)活动组织方拥有征集稿件的使用权和版权;有权对应征稿件进行适当修改;应征稿件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如有著作权出现版权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二)在全面征集的基础上,活动组织方有权组织专业人士进行二度创作、深度加工。
(三)2016中国苗族姊妹节组委会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