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内容及时间
1.“百龙竞技争霸”和“花筒王”比赛
(正月十四日晚8点)
2.勇敢者的狂欢“勇敢奖”比赛
(正月十五日晚)
二、参赛龙的界定
1.前来参赛的亮龙和硬龙队报名后,经审定符合参赛条件和要求的方可参赛。
2.参赛龙故事必须齐全,有四个人抬的牌坊,(字画内容健康向上)两挑花等故事10件以上,龙身7节以上。
3.参赛龙队舞龙者必须是18周岁以上成年人,儿童龙不准参赛。
4.龙队服装统一,锣鼓齐全,敲打整齐,声音响亮,节奏感强。
5.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并按时到场参加比赛的龙队。
三、“百龙竞技争霸”“花筒王”比赛奖金设置
(一)“百龙竞技争霸赛”亮龙、硬龙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鼓励奖若干名。
1.亮龙组
一等奖1名,奖金38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3400元
三等奖4名,奖金各3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奖金800元
鼓励奖若干名,奖金500元
2.硬龙组
一等奖1名,奖金38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3400元
三等奖4名,奖金3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800元
鼓励奖若干名,奖金各500元
(二)“花筒王”比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800元;三等奖3名,奖金600元。
四、勇敢者的狂欢“勇敢奖”比赛奖金设置
(一)亮龙组
一等奖1名,奖金32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28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24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奖金800元
(二)硬龙组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26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22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奖金800元
五、评奖办法及规则
(一)正月十四日晚“百龙竞技争霸”及“花筒王”比赛评分评委由龙灯会组织参赛的龙队召开会议协商推定。从参赛队中推选有经验、懂艺术、既公平、又公正的7人组成评委组,负责比赛全程的现场打分评定工作(龙灯会行使仲裁权,不行使评委权)。
(二)每条龙评分为最高分10分,最低分8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剩下5人的分相加除以5的就是该龙灯所得的最后参赛得分。
(三)正月十五日晚,龙与火的搏击、勇敢者的狂欢“勇敢奖” 比赛评委由组委会指定有关人员担任。
(四)评分内容及相关参考标准(正月十四日晚)
1.参赛队龙头龙身及各种故事编制精巧,画彩艳丽、活灵活现。故事花样品种多,有四人抬的牌坊,两桃花等故事10件以上。灯火齐明,锣鼓喧天,不出现玩黑龙。
2.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按时参赛。进场表演动作迅速,服装统一,颜色一致,舞龙动作协调,刚劲有力,快慢适中,无停顿现象,舞出新花样。
3.参赛龙队必须自备花筒在舞龙比赛时安全喷嘘点缀龙灯,以达到舞龙的最佳效果。
六、比赛地点
1.正月十四日晚“百龙竞技争霸”及“花筒王”比赛地点设在梅影姊妹广场。
2.正月十五日晚龙与火的搏击、勇敢者的狂欢“勇敢奖”比赛地点设在第一灯塔至第二灯塔(即电信局收费大厅—玉龙宾馆)路段。
七、参赛安全须知
1.已获得参赛资格的龙队,在前来参赛和返回驻地途中,严禁寻衅滋事、拦截过往车辆强行拜年,防碍交通秩序,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和应得奖金。
2.十四日晚“百龙竞技争霸赛”期间,提倡舞团结龙、文明龙,严禁自造事端,不听劝告者龙灯会将取消参赛资格,一切责任由不听劝告的龙队自负。
3.开赛前舞龙人员不得饮酒,酗酒闹事的不准参赛并劝其马上离开赛场。
4.嘘花人员嘘花时要做好花筒突爆和穿底的安全防范。花筒只能往龙头、龙身、龙尾上嘘。花筒喷嘘时要离龙身两米之远,严禁往舞龙者的脸部,身上近距离直嘘、严禁往故事和花灯嘘花。未经同意,自作主张嘘花的社会各界人士,不论是大人或小孩违反规定发生的安全事故和民事责任后果自负,龙灯会不负任何责任。
5.舞龙者,嘘花者,必须是身体健壮,自我防范能力强,并且是18周岁以上的青年。年老体弱、行走不便、动作迟缓、反映迟钝的人严禁舞龙和嘘花。各龙队在参赛前要认真考虑和把关,一律戴好安全帽和防护服。狮灯不接花筒,只准燃放鞭炮,严禁往狮灯头及其故事嘘花。
6.舞龙嘘花是一项火爆、激烈、壮观、惊险的民间竞技活动,观众要在安全的地方观赏,小孩必须有大人保护,除嘘花者外,所有观众不得尾随正在竞技夺冠的龙前后走动围观,免避发生意外,违反须知安全而发生的一切事故自负,龙灯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正月初九至正月十三日止
2.报名地点:台江县旅游体育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一楼。
联系电话:0855-5328181
联 系 人:张光义13885570755
李进杰15885826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