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作品及有关要求
(一)从江“十佳旅游商品”评选活动:该项比赛必须以实物类产品参加评选。
1、参评商品应能够体现从江县文化特色、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
2、同一材质、工艺的商品只能报送一件(项)参赛。
3、参赛者须提供参赛实物。
(二)从江旅游商品设计创意大赛:此项比赛分为设计图类与实物类参评。
1.设计图类参赛作品规格指定为A3(297*420mm)幅面,分辨率300dpi,RGB色彩,jpg格式,设计版式横竖不限。设计图使用A3幅面相纸打印提交参赛,并提供设计图电子文档。
2.实物类参赛作品重量一般不超过10公斤,外包装尺寸一般不超过50cm×50cm×50cm,同时提供两张不同角度的照片(含照片电子文档)。
(三)报名参赛 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用。参赛作品需填写大赛报名表一份(报名表附后),报名表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用A4纸打印,由参赛者本人签字确认(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需同时提交),获奖后信息不可更改。凡作品信息不完整的,将直接取消资格,恕不通知、退件。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在从江旅游在线下载报名表进行填报,并附本人签字的扫描件和电子文档,发送至156004578@qq.com。
2、现场报名:到从江县行政中心3号楼3楼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股进行报名。
(五)提交作品截止时间 本次大赛提交作品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17:00时。参赛者应在截止时间前将作品送达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寄参赛的作品应在包裹外注明“参赛作品”字样,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安全及完整性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1.参赛者应保证提交的作品无知识产权争议并签订承诺书。凡发现参赛作品有知识产权争议的,大赛评审委员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2.设计作品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或纠纷,其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3.参赛作品及设计图纸中不得呈现任何可辨别作者姓名及单位、住址等字样的信息;
4.每位参赛者可提交1-2件作品参赛;
5.所有提交的参赛作品照片、电子文件与打印稿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参赛的实物展品赛后由参赛者自行带回。
评选原则及方法
(一)评选原则:
1.具有创作性(30%)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主题表达准确,具备新颖的构思和概念,充分反映我县地域特色,体现深刻的文化内涵;
2.具有审美性(20%) 作品设计要符合美学法则,视觉设计生动,整体画面协调,具备一定的美感和观赏性,符合消费者的审美需求;
3.具有实用性(20%) 作品设计要有实用的功能和良好的用户体验,符合旅游商品的属性和特征;
4.具有可行性(20%) 作品设计要结构简单、便于加工和生产,具有批量生产或手工制作的可行性,同时具有投放市场的可行性,成品的价格区间应符合消费者的一般消费水平;
5.具有纪念性(10%) 作品符合游客对旅游纪念品、工艺美术品、馈赠礼品等的审美和消费需求,具有一定的纪念价值、观赏价值、实用价值。
(二)评选方法:
由大赛组委会邀请县内外相关专家、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旅游企业代表组成评审团,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版权声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参赛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一)原创声明 参赛作品是参赛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该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它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的作品,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否则,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属 对所有参赛作品图片及其文字资料,主办方可无偿用于本次及今后的各类宣传、展览、媒体报道等活动。在大赛中获奖的作品,其知识产权将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可组织或授权其它单位批量生产和销售,获奖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此类活动加以阻挠或提起诉讼。
(三)参赛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
从江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2017年5月9日
点击下载:从江“十佳旅游商品”评选暨设计创意大赛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