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惠水、花溪三县(区)签订《三县区民族婚俗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1月13日,在龙里县湾滩河镇摆省社区服务中心,少数民族同胞们穿着节日的盛装、吹着芦笙,庆祝龙里、惠水、花溪三县(区)启动“革陋习 树新风”民族婚俗联动机制,此后,一直困扰着三县区的“高彩礼”的“紧箍咒”终于得到破除。
吴贵龙是龙里县湾滩河镇谷孟村老支书,对三县区启动的这个活动,他举双手赞成。
“这次活动太及时了,随着越来越高的婚嫁彩礼,乡亲们都意识到了高彩礼的危害,但是却没有能力去改变,这次活动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啊!”吴贵龙感慨地说。
在启动仪式上,三县区签订了《龙里、惠水、花溪三县(区)民族婚俗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的职责、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主要包括共同处理好涉及民族“高彩礼”有关工作;定期到村寨了解“高彩礼”工作推动情况,对工作有力的乡(镇)、村有关人员将在在本县(区)年度苗学会上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督促、引导;共同维护边界民族地区长期和谐稳定,促进边界地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龙里县湾滩河镇摆省片区是龙里、惠水、花溪三县(区)交界地,红簪苗族同胞聚集的地方。这里的苗族同胞与花溪区高坡乡,惠水县摆金镇、岗度等地,千百年来相互通婚,对促进苗族地区的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三县(区)交界区苗族同胞出于好面子、虚荣心的心态,萌生了一股婚俗“高彩礼”攀比之风,结婚的彩礼钱由2000年的几千块逐渐攀升到几万、十几万,2014年有的家庭甚至提出要20万“高彩礼”。这种婚俗“高彩礼”攀比的现象,让原本收入微薄的农村家庭“因婚致贫”“因婚返贫”,很多苗族青年因“高彩礼”被阻拦在婚姻殿堂之外。
针对摆省片区苗族同胞婚俗“高彩礼”问题, 2014年5月,龙里县湾滩河镇结合摆省片区实际情况,在各村成立了婚嫁管事会,由婚嫁管事会对该村婚嫁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婚嫁登记台账,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婚嫁奖惩制度等,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图册、村务公开等方式加强宣传,倡导和鼓励移风易俗,婚事新办,婚事俭办,把婚嫁彩礼金额控制在5万元内,让“高彩礼”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经过半年多的宣传、实施,龙里县湾滩河镇摆省片区抵制婚俗“高彩礼”初见成效,很多家庭开始接受这种抵制“高彩礼”的做法。
家住龙里县湾滩河镇摆主村的于时富与邻村的何明香今年元月份订婚,女方只要3.6万元的彩礼,还将彩礼全部作为嫁妆陪嫁。
“政府开展这个活动太好了,如果没有这个措施,估计要8、9万的彩礼,现在只要3万6,不仅减轻我们的负担,而且也不因为高彩礼伤了两家的和气。”于时富兴奋地说。
如今,在摆省片区,说起抵制婚俗“高彩礼”的活动,群众无不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