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发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福泉市为贵州省园林城市的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福泉市为贵州省园林城市的批复 黔府函〔2022〕9号
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福泉市申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请示》(黔南府呈〔2021〕1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命名福泉市为贵州省园林城市。
二、你州要指导福泉市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结合福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强城市绿地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不断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管水平,争创“国家园林城市”。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黔南州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建设及巩固提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进行复查和评估,切实加强创建和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塑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特色显著的美好人居环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样化美好环境需求。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