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省旅游业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紧紧围绕年初《政府工作报告》和《2004年全省旅游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在产品开发、市场促销、体制改革、教育培训、行业管理等各方面均取得了新的进展。1至8月全省共接待入境旅游者120427人次,收入外汇4218.4万美元;接待国内旅游者1625.8万人次,同比增长55.27%,收入人民币73.65亿元,同比增长57.61%;实现旅游总收入77.14亿元,同比增长60.48%,较2002年增长42.07%;实现税金5087.21万元,同比增长38.48%。
1至8月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突出重点,实施旅游精品战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突出重点,加快安顺、荔波和黎平-从江-榕江三个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的建设,在省领导的率领下,一季度先后组织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旅游规划专家,对三个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的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调研,与地方党政负责同志共同研究了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的建设发展问题;8月省旅振委又组织各成员单位到三个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开展检查调研。各重点旅游区所在地政府,为切实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有效推进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交通条件改善、管理体制改革、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宣传促销和综合环境整治、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工作,在进一步理清思路的基础上,分别制定了旅游区五年工作计划、2004年工作方案和一系列加快重点旅游区发展的具体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按照《贵州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规》)的要求,全面完成了黎平、兴义、荔波、铜仁、安顺、赤水(利用泸州机场)等6个支线机场旅游旅游线路产品规划的编制工作;巴拉河乡村旅游示范项目全面展开;启动了长征文化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市(州、地)、县(市)级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修编或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快。同时,为加快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乡村旅游、红色旅游产品建设,制定了《贵州省乡村旅游工作方案》和《贵州省红色旅游工作方案》,并在项目申报、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此外,还组织各地策划了一批新的旅游招商引资项目。
(二)进一步强化市场宣传促销。为确保全省入境旅游和国内远程旅游客源的全面恢复和稳定增长,加大了入境游市场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等国内市场的开发力度。一是组织旅游企业参加了国家旅游局赴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开展的联合促销活动,组团参加了在浙江杭州举行的第十一届国内旅游交易会;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先后邀请中央电视台、旅游卫视及天津、山东、福建、浙江等电视台和日本、台湾等地的国内外媒体和新闻记者、摄影家到我省拍摄旅游风光片和采访;三是与香港中国旅游出版社、台湾中国时报联合举办“两岸四地摄影家合拍贵州24小时”摄影活动,共邀请60名大陆和港澳台著名摄影家到我省各重点旅游区、文化古镇和民族村寨开展拍摄活动;四是围绕2004年中国贵州百姓生活游主题活动,全省先后举办了一系列独具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为全省旅游市场,尤其是国内旅游市场的快速恢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努力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为推进旅游区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属地行政管理、部门行业指导、企业自主经营”的原则,马岭河-万峰岭、赤水等风景名胜区突破传统的投资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和所有制界限,通过特许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在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创新上,进行了新的探索。旅游企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稳步推进,目前省旅游局直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已进入清产核资阶段。
(四)不断加强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兴旅战略,加强旅游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适应我省旅游业快速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人才工作的意见》,并紧紧围绕培养、吸引、用好人才这三个环节,全方位、多层次抓好旅游培训。上半年,全省旅游行业共培训旅游管理、服务人员及其他人员 8904人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另外,根据20号文件的要求,为加强我省高校旅游专业人才培养的指导,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高校旅游专业建设的意见》。
(五)规范行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在全省开展了以整顿和规范出境游市场秩序为重点的“春雷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无证导游、旅游企业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旅游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这些活动,使全省旅游市场秩序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上半年,全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共受理旅游投诉36起,其中由省直接受理的26起,已全部结案,结案率为100%。
为加强对导游人员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导游员的服务,完成了省级导游员网络管理系统的建设。在全面宣传贯彻《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等国家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完成了民居旅馆、乡村旅舍建设及服务标准、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并即将出台。遵义、铜仁、凯里、赤水等城市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活动取得了新的进展。
1-8月我省旅游业发展形势喜人,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还存在许多深层次的热点、难点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由于我省商务游客较少,入境游接待人数较2002年仅增长7.08%,入境游市场的恢复与拓展面临的任务还相当艰巨;旅游企业改组、改制工作步伐缓慢,旅游景区体制创新中出现的一些热点问题尚没有具体有效的解决办法等等。
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旅游工作的安排意见
2004年全省旅游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力争全年接待入境旅游者12万人次,收入外汇4500万美元;接待国内旅游者1900万人次,收入人民币137亿元,实现旅游总收入140亿元人民币。为确保以上预期目标的实现,今后一段时期省旅振委拟协调和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入贯彻《意见》,抓好《总规》的实施。要围绕深入贯彻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抓住影响旅游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力争在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和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方面取得新的突破。要加大对《意见》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目标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努力营造《总规》实施的良好氛围,进一步细化分解《总规》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并切实把《总规》的相关内容,作为对外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全省统一规划的要求,在《总规》的指导下,做好做细地、县级区域旅游规划,全面启动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屯堡文化旅游区控制性详规,加快长征文化旅游及全省乡村旅游等专项产品规划的编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省旅游规划体系。同时,强化旅游规划编制、评审、实施等环节的管理,最大限度地杜绝对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的规划性破坏。
(二)突出重点,抓好旅游产品建设。集中力量,整合各类政府用于旅游业发展的资金,以开发乡村旅游和长征文化旅游等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产品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的宣传促销和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投入,力争使其尽快成为全省旅游业发展的突破口。突出抓好巴拉河流域乡村旅游示范项目的建设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功能和扶贫示范效应;抓好红色旅游工作方案的实施,加快以长征文化为重点的红色旅游产品建设。启动“贵州旅游信息网及贵州旅游目的地营销管理系统(dms)”和贵州旅游信息网的建设。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扩大旅游招商引资领域,拉动和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加快形成旅游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要进一步争取把旅游业的开发与“西电东送”、生态建设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及交通、扶贫、绿化、环保、城建、退耕还林等项目的实施结合起来,提高项目实施的集成度,形成各部门各行业与旅游业开发、宣传、管理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三)强化宣传促销,开拓重点市场。要按照营销渠道多样化、营销方式多元化的要求,切实把形象推广与产品营销紧密结合起来,着力开发日本、台湾、东南亚和韩国、欧美等入境游市场,不断拓展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等国内市场,进一步加大对远程客源市场的宣传促销力度,进一步树立我省“自然、健康、安全”的旅游目的地形象,确保全省入境旅游和国内旅游的全面恢复和稳定增长。当前,一是着力办好“首届贵州乡村旅游国际论坛”, 进一步促进我省乡村旅游工作的健康发展,扩大我省乡村旅游产品在海内外的知名度。二是紧紧抓住红军长征和遵义会议70周年的机遇,大力开展红色旅游。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多语种旅游宣传营销平台,扩大旅游宣传推介的覆盖面,努力培育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商务旅游、农业旅游、工业旅游、都市旅游等新兴旅游市场,提高高消费层游客在我省客源中的比重。四是加强与国内外旅游界的合作及与重点客源城市的协作,联合周边省区市共同策划推出省际特色线路,形成开放、联动和多元化的市场格局。
(四)深化旅游体制改革,扩大旅游业的对外开放。针对当前我省旅游景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际,抓紧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旅游招商引资工作的具体政策,推进旅游景区管理体制和投资、融资机制改革试点,并力争取得新的突破;同时,按照政企、政社、政资分开的要求,加快国有旅游企业的改革,力争实现省属旅游企业与行政主管部门在年内脱钩的目标。继续加强与联合国各有关机构、世界旅游组织及有关国际发展机构的合作,引进资金和技术,引进优强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参股、控股或组建企业集团等形式,提高旅游业整体实力和经营活力,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旅行社、旅游运输和旅游饭店企业。
(五)加强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人才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把能力建设作为人才资源开发的主题,全方位、多层次抓好旅游教育培训,抓好省内高校旅游系专业结构和师资结构的调整,推动院校教育、资格认证、继续教育的协调发展,努力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旅游教育培训体系和办学模式。建立科学、有效的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管理机制;坚持培养和引进并举的方针,鼓励旅游企业采取知识、技术入股等方式,引进人才,促进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的转变。继续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和《总规》为重点,抓好各地分管领导、旅游行政管理人员、旅游规划技术人员和旅游区、旅行社等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进一步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扩大我省旅游教育培训与国际间合作与交流。
(六)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以抓好旅游行业标准的贯彻落实和省级旅游管理、服务标准的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加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行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以完善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客运等旅游企业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为重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继续抓好旅游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遏制旅游企业的不正当竞争,巩固行风建设成果。全面推进“创建优秀旅游城市”工作,进一步营造城市旅游环境和旅游氛围,提高旅游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旅游形象,努力为全省旅游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