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9月27日电(记者周芙蓉)针对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开发一处破坏一处”的现象,有专家提出,在开发民族文化旅游时,要避免走入误区。贵州民族学院民族文化学院副教授吴秋林在总结多年来自己对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观察和理解时,说目前我国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存在9大误区。
家底不清。一个地区的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丰富,但丰富在哪里,为什么丰富,并不十分清楚,所以开发起来,就显得有些盲目。然而,民族文化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一经开发不可复原。
缺乏规划。在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中,明确什么是可以开发的资源,什么是不可以开发的资源,什么是要讲究方式方法才能开发的资源,什么是应该严格禁止开发的资源,这对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有非常重要的宏观指导。
市场运作。在民族文化旅游开发中,要坚决反对绝对的商品化,要坚持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有限性质,不能搞全面的所谓市场运作。一些地方商业化开发成功了,但民族文化已经失去了原貌。
包装。这种包装多表现在对当地民族民间文化宣传和解释的小画片、小画册上,当然其中不乏认真严肃之作,但更多的是哗众取宠,有些根本就是错误的东西。民族文化决不能作为纯粹的商品来出售。
伪民俗。在民族文化旅游开发中,主要的部分是展示当地的民族文化风情,故而利用得最多的民族文化就是民俗。而由于无知和商业的利益驱使,伪民俗随处可见。一种是基层文化人员从根本上制造伪民俗;一种是为了迎合旅游者的口味,在原有的民俗基础上“瞎编”而来的伪民俗;另一种是所谓的开发者为了降低成本,自己想当然的编造伪民俗。
掠夺性开发。一个地方“热”了,旅游团队来了,吃了,喝了,住了,看了,玩了,最后走了。一个旅游过程完成,村民们以自己的民族文化作为这场“生意”的资本投了进去,而他们拿到的利润不到十分之一。这种掠夺性的开发,必然是一条死路。
扶贫性开发。一些民族文化旅游开发打着“扶贫”旗号来进行,这是好心造出来的误区。看这个地方穷了,就搞一下开发,不管此地能否进行相应的旅游开发,也不管开发的外部环境是否成熟。这种指导思想下的民族文化旅游开发是非理性的,最终是浪费了金钱,也影响了旅游开发的形象。
干涉性开发。一些地区,过多地干涉当地的民族文化的正常运行,把当地的民族文化导向更为符合旅游展开的方向,适当的有益的导向,符合民族文化的基本规律,但这种导向一旦过了头,必然会给扭曲当地的民族文化,最终可能伤害到这个民族文化的存在。
理不顺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许多民族文化旅游点一开发就变味,原因就是在开发中理不顺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保护和开发是一对矛盾,但在民族文化旅游开发中,保护应该是第一位的,不能为了开发去保护,而是要把开发寓于保护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