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主题寓意:
◇体现活动主题:“热爱贵州、展示贵州、建设贵州”。
◇体现贵州灿烂的民族文化和优美的自然风光。
◇设计作品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设计要求
吉祥物要求
◇以卡通的形式体现2006多彩贵州旅游形象大使选拔大赛特点和文化内涵。
◇吉祥物造型须有贵州文化特色,形象美观,具有亲和力和开放、热情、友好的视觉效果。
◇造型简洁,应方便印刷及制作模型等拟人化表现。
◇吉祥物名字要求易于上口,易于传播,符合人物性格。
主题曲要求
◇歌曲种类不限,须与本次赛事的密切联系。
◇歌曲内容健康向上,旋律优美,要求琅琅上口,易于传唱。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月10日截止
四、作品提交
四、作品提交
本征集免收报名费。参选作品一律不退还,请参加者自留底稿。
吉祥物需提交:
吉祥物需提交:
◇设计方案的彩色效果图2份、黑白效果图1份(a4规格),注
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和使用材质,并附相关设计资料光盘1份。
◇效果图上不能出现任何与设计者身份相关的说明文字或符号。
歌曲需提交:
◇歌曲应包含完整词、曲。
◇歌曲投标方案以打印件提交(a4幅面白底)。
吉祥物、歌曲均需提交:
◇设计方案或作品的详细文字说明,须提供打印稿1份(a4规格)。
◇参赛者的个人简历、联系方法、身份证号码,须提供打印稿(a4规格)。
◇若参赛者所提供的方案或作品超过 1套,则每套所提供的内容
要求同上。
◇参赛者应当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
入围后调用。
◇请参赛者将设计稿件在2月10日前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
或送至2006多彩贵州旅游形象大使选拔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来稿请
在信封上标明"应征"字样。
八、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的吉祥物和主题曲将分别设特别奖1名,入围奖2名。
◇奖金:特别奖:10000元人民币;入围奖:1000元人民币。
九、备注
◇单位或个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奖金的税金和领奖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获奖者自理。
◇中选吉祥物和主题曲版权永久属于2006多彩贵州旅游形象大使选拔大赛组委会。
◇2006多彩贵州旅游形象大使选拔大赛吉祥物和主题曲征集活动所有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咨询和联系方式
详情请登陆官方网站或垂询2006多彩贵州旅游形象大使选拔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 址:贵阳市南浦路22号
地 址:贵阳市南浦路22号
邮 编:550001
电 话:0851-5510900 、5500205
传 真:0851-5512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