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39项(61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入选第二批
国家级非物名录及第一批国家级非物扩展项目
在近日经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0项)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47项)中,我省共有39项(其中新增项目23项30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16项31处)名列其中,至此,我省共有54项(101处)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据了解,我省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文学类项目有黔东南州、榕江县、从江县、盘县特区申报的民间文学《仰阿莎》、《苗族贾理》、《珠郎娘美》、《布依族盘歌》。传统音乐类项目有雷山县、惠水县、丹寨县、贞丰县、兴义市、镇宁自治县申报的民间音乐《苗族民歌(苗族飞歌)》、《布依族民歌(好花红调)》、《芦笙音乐(苗族芒筒芦笙)》、《布依族勒尤》。传统舞蹈类项目有平塘县、荔波县、赫章县申报的民间舞蹈《毛南族打猴鼓舞》、《瑶族猴鼓舞》、《彝族铃铛舞》。传统戏剧类项目有省黔剧团申报的黔剧。传统技艺类项目有平塘县、麻江县、雷山县、惠水县、大方县申报的传统手工艺陶器烧制技艺(牙舟陶器烧制技艺)、苗族织锦技艺、枫香印染技艺、彝族漆器髹饰技艺。传统医药类项目有贵州省同济堂制药有限公司申报的传统中药文化和从江县、雷山县、黔东南州申报的传统中医药文化;瑶族医药(药浴疗法);苗医药(骨伤蛇伤疗法、九节茶药制作工艺);侗医药(过路黄药制作工艺)。民俗类项目有安顺市、台江县、丹寨县、雷山县申报的苗族跳花节、苗族独木龙舟节、苗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