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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期间贵州不修路 酒驾一律按法律上限

  

严查酒后驾车违法行为

  按照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假日工作部署,全省各级交管部门将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律上限处罚,形成高压严管氛围。同时,改进和规范酒后驾驶交通违法查缉方法,充分运用酒精测试仪等科技装备,提高查缉率,强化证据固定,减少因查处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拥堵和执法纠纷。

  在旅游客运方面,各主管部门将联合协作,加强对旅游客运的管理。以旅游客运、公路客运车辆为重点,要严把旅游客运的市场准入关,驾驶人员从业资格关,严厉打击各种旅游客运的违法行为。

  

自驾游车辆超速不足10%不会受罚

  为了给来黔的游客提供更多便利,对于自驾游车辆的道路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将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教育为主,对于违法停车、误入单行线、乘坐人未系安全带、超过规定时速不足10%的一般交通违法以及景区道路上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作处罚,批评教育、纠正行为后放行。

  此外,为了保证省外旅游团在黔旅游中畅通无阻,公安、交通部门要切实为旅游客运车辆提供高效、快捷、优质服务,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严禁查扣车辆和有关证件,确保旅游客运车辆无障碍通行。

  

国庆假期24小时值班

  根据假日旅游工作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国庆中秋长假期间的旅游工作。长假期间,省假日办要督促各市(州、地)、各景区、景点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游客投诉。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建立健全假日旅游值班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和处理各种急难问题和突发事件,保证假日旅游协调机构正常高效运转。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接听、受理社会各方面和群众的咨询、投诉等。

  

24小时值班电话:

  省假日办:0851-68181026817801

  省旅游局旅游投诉电话:0851-6818436

  省交通总队交通保畅:0851—5904468

  省卫生厅:0851—68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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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江 马晓丹 乔怡 文章来源: 金黔在线-贵州商报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0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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