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旅游局质监所近日对贵阳市部分旅行社进行了节前检查,此次检查的重点在于旅行合同的签订等。据介绍,“十一”黄金周,正规旅行社出游的旅行合同将采用统一的模式合同,质监所负责人就合同的细节方面发布了旅行维权提示。
在此次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旅行社在合同中的模糊字眼减少很多,比如以前常看到“准星级饭店”之类误导游客的条款得到改善,而且一些旅行社还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意外情况,旅行社将按照预案迅速赶到。据介绍,根据新《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和游客签署的合同强调更多细节,游客出行可以更放心。
质监所负责人提醒,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除了保留合同外,发票和收据都是重要证据,必须妥善保管,一旦发生纠纷,即可作为凭证。而在合同中,旅游内容、费用、退团、转团、合同变更以及甲乙双方权利义务都有明确规定。
根据以往黄金周的投诉热点,在合同中应重点明确约定几个内容:购物的地点和次数;住宿的标准(不要相信“准星级”的字眼);交通工具的标准(火车快车还是慢车,汽车有无空调);餐饮的标准(几顿正餐、几顿早餐等);小孩的费用(是否含床位和交通工具的座位)等。
贵阳市各区县的旅游投诉电话,在黄金周期间这些电话将24小时开通,游客可以随时拨打(区号0851)。贵阳市旅游局:12301、6515376,南明区:5828586,云岩区:6679200,花溪区:3627660,乌当区:6841693,白云区:4616649,开阳县:7253300,修文县2323948,息烽县:7723623,清镇市:2522022,小河区:3844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