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好“抓手”
早在2007年,国家旅游局长邵琪伟就指出:“开展乡村旅游不仅使农村地区的旅游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保护,同时也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为地方经济注入新活力,使农村呈现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气象。”
乡村旅游不仅使许多不具备发展优势的农村实现了快速增收,还让很多农民成为旅游从业者,转移了农村劳动力。贵州省安顺市的天龙屯堡在发展乡村旅游前,90%以上的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开发乡村旅游以后,这个比例降到58%。
乡村旅游还拉动距离较远的农民从事旅游运输、种植养殖和商品生产,增加收入。据相关部门测算,一个年接待10万人次的农村旅游景点,可直接和间接安置300位农民从业,为1000个家庭增加收入。
乡村旅游的发展还拓宽了传统农业的内涵与外延,促进了现代农业体系建设,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乡村旅游的发展,促使大批农民转向非农领域,部分农民的住房变为旅游接待的旅馆,山场、农田、果园、池塘、老屋成为旅游吸引物,传统的农村种植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变。
“文化特色”是关键
2008年10月,党中央通过“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业”。去年底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强调要大力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今年国家针对“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也将乡村旅游作为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重要举措。
许多专家分析:目前我国乡村旅游呈现多样化、多元化和特色化的发展趋势,逐渐成为集观光、考察、学习、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产品,发展前景好。但总体发展水平不高,特色不突出、品位不高,大都停留在“住农家屋、吃农家饭、享农家乐”层面上,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指导,旅游产品雷同、类型单一,重复建设情况明显。
如何更好地发展乡村旅游?邵琪伟局长指出:“乡村文化是乡村旅游的灵魂,发展乡村旅游要深入挖掘优秀的民族民俗文化,推进乡村传统文化的产品化,形成自己的特色,变文化优势为资源优势、经济优势。”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预计:“乡村旅游将是实现我国未来人均出游2次以上目标的主要领域,参加乡村旅游人数每年将达20亿人次。”
据了解,到2015年底,国家旅游局将在全国创建1000个旅游小镇,建设1万个特色鲜明、功能配套、广受旅游者欢迎的旅游特色村,带动和促进全国乡村旅游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