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旅游在线讯 5月21日贵州省旅游局发出专门通知,就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将于2013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做出全面部署,要求全省旅游行业以学习宣传贯彻《旅游法》为契机,积极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实现“依法治旅的理念全面确立,旅游市场规则基本健全,旅游发展环境全面优化,旅游管理职责明确清晰”的目标,推进旅游产业全面升级,加快文化旅游发展创新区建设,尽快将贵州建设成为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休闲度假胜地和文化交流重要平台。
通知强调,《旅游法》的颁布是中国旅游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是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的结晶,是实现旅游业发展“两大战略目标”的制度基石,是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的法律保证,对于促进旅游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标志着中国旅游业进入了全面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新阶段。为了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省旅游局将适时组织和指导各地举办专题讲座,对全省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各地旅游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组织针对性学习并提高实效;策划举办各类社会宣传活动,把《旅游法》的宣传与旅游产业发展造势宣传相结合,与“文明旅游、理性消费”相结合,加大对业界和公众的宣传力,掀起学习宣传旅游法热潮;利用全省100个重点景区建设工程、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等活动及旅游节庆,积极开展《旅游法》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服务窗口等活动;结合旅游执法检查加大旅游执法人员培训,开展“送法上门”服务,严格查处非法经营、拒不履行合同、擅自改变行程、指定购物场所、诱骗和强迫旅游者消费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做好各项执法工作,全面提升旅游监督管理的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