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旅游在线讯 6月4日据贵州省环保厅通报,2012年全省加强污染防治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大力实施污染减排,强化环境执法监督,不断推进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推动了经济社会和旅游业的协调发展。
一是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9个中心城市1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各县城所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1.4%。二是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主要河流、湖(库)地表水水质基本稳定。2012年在我省纳入监测的44条河流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以ⅰ~ⅲ类水质为主,达到或优于规定水质类别的断面占83.5%。纳入监测的8个湖(库)中,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垂线17条,占总数的68%。2012年,全省14个出境断面水质总体良好,达标率为85.7%。三是重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基本稳定,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省进行评价的13个城市中,有12个城市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有1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国家三级标准。贵阳市按照国家要求开展了pm2.5监测,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四是城市环境基本保持良好,城市道路交通、区域环境和功能区噪声污染控制取得实效,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良好。辐射环境质量仍保持在原有水平,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五是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评价为“良好”级别,基本保持稳定。
2012年开展了一系列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主要污染物排放完成国家和省政府的控制要求;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深入实施生态补偿制度和河长制;严格控制新增污染,优化经济发展质量,从严把握环境准入标准;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从严整改和处罚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加强生态创建工作,积极争取和落实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和任务;推进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
当前,贵州省按照“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战略方针,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坚持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要求,保护好贵州的生态环境,保护好贵州的青山绿水,为加快社会经济和旅游业的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