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农委获悉,2013年12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013年第167号公告,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正安白及、正安娃娃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正安白及、正安娃娃鱼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据了解,这是继正安县获得正安白茶和正安野木瓜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后再次获得的2个品种。
据悉,正安白及、正安娃娃鱼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贵州省正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正安白及、正安娃娃鱼的检测机构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另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3年第167号公告》批准“独山盐酸菜”正式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同时也成为独山县第一个直接由国家质检总局审批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