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政府批复同意《贵州省湿地保护发展规划》(2014-2030),要求省林业厅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会同省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同时,要指导和帮助各地切实解决湿地保护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和考核工作。
《规划》全面分析了贵州湿地资源及保护现状,明确湿地保护功能分区与建设重点,对湿地保护体系、湿地保护管理工程、湿地保护能力建设作了详细而合理的规划,分析了社会、生态、经济三大效益。规划到2030年,贵州省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个数从目前的4个增加到24个,湿地公园个数从19个增加到94个,湿地保护小区新增118个,全面构成以湿地自然保护区为基础、湿地公园为主体、湿地保护小区为补充的湿地保护网络体系。同时达到国际重要湿地2个,国家级重要湿地8个。
《规划》印发后,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湿地保护工作的领导,妥善处理好湿地保护发展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促进湿地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的有效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