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民宗委联合发出《贵州省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创新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贵州省职业院校开设民族民间文化教育课程,并计划到2020年,职业院校设立民族民间文化特色重点支持专业(学科)在30个以上。
民间艺术、工艺等将进入教育课程
各级职业院校根据本校专业特点和学科结构,依托贵州省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组织力量深入挖掘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内涵,收集和整理民族民间艺术、传统生产工艺和加工技术,吸纳社会专业人士和民间力量参与共同开发优质教学资源。鼓励学校开发特色课程、精品课程和校本教材,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传承。
在课程开发与设计的过程中,要突出贵州自然、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科技文化元素的融合,重点构建生活智慧与生态文化、民间艺术与消费品设计、传统音乐与现代演艺、民族医药与临床发展、传统民俗与文化创意、民间餐饮与特色食品、民族工艺与旅游商品、传统技艺与数字化保护、民间文学与动漫设计、乡土文化与环保包装等课程模块,为促进多民族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教育服务和专业支持。
每年500万元保障特色专业建设
每年由省教育厅从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中安排300万元、省民宗委从省级民族教育专项经费中安排200万元,共计500万,用于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特色重点专业建设、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创新团队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推动民族文化教育创新与民间传统手工技艺传承模式改革,重点建设一批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专业点。
从2015年开始,每年分别筛选5个以上专业(学科),教育团队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民族民间文化的课程资源开发、技术技艺积累创新和教育传承培养方式研究等。在中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高等职业院校示范专业和省级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教学成果的评选中对民族民间文化教育传承创新项目给予倾斜。
民间艺人可被聘为教师
贵州鼓励歌师、绣娘、银匠、木匠等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教学。聘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担任职业院校兼职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顾问、兼职教授等,通过招考、聘用、转型、整合等途径引进培育一批与民族民间文化教育传承有关的专业课教师。
支持学校设立合同聘用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指导教师特设岗位,建立高技能教育人才绩效工资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2015年底前,民族自治地方的州、县有关部门要制定民族文化传承人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的具体支持政策。同时,鼓励和支持学术团体、科研机构、企业和职业院校定期举办多种形式的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研讨交流和专题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