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同意省文化厅提出的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77处)以及与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共计3处),并予公布。
按照省政府下发的通知,我省此次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古遗址7处,分别为贞丰孔明河遗址、遵义养马城遗址等,古墓葬3处,分别为龙里果里岩洞葬、湄潭观音寺和尚墓群、三都大寨墓群,古建筑33处,分别为盘县水塘村古建筑群、镇宁高荡村古建筑群等,石窟寺及石刻7处,分别为贞丰沙坪红岩岩画、惠水大龙岩画、花溪燕楼金山洞摩崖石刻等,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6处,分别为镇远青溪铁厂遗址、天柱吴绍周吴绍文故居等,其他1处,为从江加榜梯田。
与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分别为杨辉祭祠遗址及碑刻,归入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遵义流水堰杨辉墓,印江依仁书院,与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印江文昌阁合并,范家公馆,归入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盘县红二、六军团总指挥部旧址。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要求,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既要注重有效保护、夯实基础,又要注意合理利用、发挥效益,在保护利用中实现传承发展,认真做好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努力开创文物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全省文化遗产事业发展和多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