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旅游局获悉,截至2014年,我省已有1630个村寨开展乡村旅游,5个县被批准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建成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14家,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66家。
2014年,乡村旅游收入550亿元,占全省旅游总收入的19%,同比增长25.44%;接待人数1.294亿人次,占全省旅游接待人数的40.31%,同比增长22.49%;带动社会就业234万人,受益人数超过470万人。乡村旅游已成为我省农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同时也被认为是精准扶贫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据省旅游局局长傅迎春介绍,2013年,我省制定出台《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倍增计划的意见》,整合各类专项资金,连续5年每年不少于300亿元资金,加大对乡村“水、电、路、讯、房、寨”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5年内,在300个贫困村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倍增计划,围绕红色旅游、民族风情游和生态休闲游等主题,加快形成种类丰富、特色鲜明、功能配套、服务规范的多元化乡村旅游扶贫产业体系。
我省以交通建设为支撑,扩大乡村旅游发展半径。2014年,全省已有78个县市贯通高速,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4000公里。“十二五”以来,全省建成通村油路26000多公里,实现了100%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公路,其中有50%以上的村通油路,有力地促进了乡村旅游的发展。
在“5个100工程”之100个旅游景区建设中,已有12个景区与现代农业产业园互融互通互连,形成了旅产互动、景乡互动发展格局。利用世界银行贷款6000万美元实施的“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发展项目”,绝大多数用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我省与法国国家旅游局签订《中法贵州省乡村旅游合作试点项目实施协议》,联手在文化遗产保护、乡村旅游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我省还先后制定了《贵州省旅游民族村寨设施与服务规范》、《贵州省乡村旅舍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等,并围绕提升乡村旅游环境和服务管理水平,开展了系列培训工作。
下一步,贵州将围绕推动旅游扶贫重点村和全省100个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旅游和扶贫工作,“以自然景观带、特色文化带、美丽乡村带为轴线,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把多彩的珍珠串成美丽的项链,吸引更多游客在乡村住下来、坐下来、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