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旅游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一)改革旅游统计方法,提高了旅游统计数据的精确性。我省旅游统计为部门统计,按照国家旅游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方法、口径,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开展。近年来,全省推行“县为总体”、“月为单位”、“逢统必抽”的旅游统计改革,将国家规定的抽样调查样本量占游客人数比重由万分之三提高到千分之三,抽样调查样本量从原来每年5000份增加到10万份,进一步提高旅游统计数据的精确性。
(二)建设产业基础数据名录库,扩大了旅游统计的覆盖面。2010年在全省开展住宿设施全面调查,建立产业基础数据名录库,对旅游住宿、餐饮、景区等单位的房间数、床位数、餐位数、景区门票收入等情况进行统计。2012年对全省所有提供有偿住宿服务单位实现调查全覆盖,并在“贵州省旅游统计系统”中增加一月一核产业基础数据报表,实行动态管理,每月更新。同时在全省选取11家景区、53户餐饮单位、45户旅游商品单位、9户客运单位和10户金融机构,将其经营接待情况作为校核依据。
(三)建立旅游统计辅助体系,增强了旅游统计数据的匹配度。与旅游关联部门对接,建立全省旅游统计辅助调查体系,每月通过获取外省入黔手机漫游用户数,高速公路收费站进出向车辆数量,以及机场吞吐量等关联数据,形成互为支撑的统计数据体系。以入黔漫游手机用户为例,2014年、2015年三大移动运营商统计的外省入黔漫游手机用户分别为1.38亿人次和1.67亿人次,我省接待入黔游客1.41亿人次和1.66亿人次,二者互为印证、互为匹配。
(四)构建旅游卫星账户,实现了旅游统计数据的科学化。我省是较早使用旅游卫星账户开展旅游统计的省份之一,《贵州旅游卫星帐户》是由省旅游局、省统计局合作完成的旅游统计科研成果,吸收了联合国统计委员会批准的世界旅游组织《旅游卫星帐户:建议的方法框架》的有关内容及省外经验,国家旅游局和国家统计局专家组评审认为“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获得第九届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三等奖。从2008年开始,省旅游局和省统计局每年利用《贵州旅游卫星账户》,对全省旅游业增加值、旅游就业人数、旅游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等进行测算并形成制度,及时对旅游统计数据进行修正和完善,使旅游统计数据更加符合实际。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着力丰富入黔旅游产品供给。全力打造以民族和山地生态为特色的贵州山地旅游产品,加快培育健康养生、避暑休闲、度假疗养、山地体育、汽车露营、科普探险、修学旅行等与世界接轨的山地旅游新业态,全面推进特色文化旅游区、旅游产业带、旅游城镇和旅游村寨建设,加快形成以山地公园、精品景区和度假基地为核心、旅游中心城市和节点城市为支撑、高铁精品旅游带为纽带的全域发展格局和特色化、精品化、高端化旅游产品体系,增强“山地公园省”对省外和境外游客的吸引力。
二是着力开拓旅游客源市场。制定实施山地旅游品牌推广5年计划和2年行动方案,对“多彩贵州风·山地公园省”品牌形象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推介。将旅游形象纳入全省对外宣传推广系统工程,紧紧依托省领导率团出访等外事活动开展文化旅游交流推介,推动航空、铁路、公路、景区、酒店等涉旅企业多方联动、打捆销售,不断提升入黔游客规模和结构,力争十三五末入境游客人数达到200万人次以上,入黔游客占全省接待总量的50%以上。
三是着力改进旅游统计工作。依托加快建设的“云上贵州·智慧旅游云”大数据系统,与统计、公安、交通、通讯、商务等部门协商建立数据交换机制,科学设置旅游统计体系,更多关注入黔游客、省外游客、境外游客、过夜游客规模及其移动规律,客观反映全省加快推进“快旅慢游”体系建设的实际成效,体现慢下来、静下来、住下来的游客数量及其分布,为精准营销和科学决策服务,为提升旅游发展质量提供统计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