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旅游在线讯 12月20日,记者在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遵照
国务院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精神,贵州省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度重视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围绕脱贫攻坚目标,把握政策机遇,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整合试点,为集中财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了有力支撑。2017年,贵州省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中央考核中获得优秀。2018年,各贫困县进一步推进整合试点工作,扩大整合资金规模,提高资金使用管理效率,增强资金的脱贫成效。截至第三季度末,省财政下达至贫困县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内资金共计286亿元,贫困县计划整合相关涉农资金279.32亿元,已整合261.69亿元,已完成支出123.93亿元。
目前,贵州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首先是创新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格局,有效扩宽了脱贫攻坚投入来源,将资金投向脱贫攻坚中最急需而县级又无力解决的地方;提高了扶贫项目安排实施效率,贫困县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编制年度整合资金方案,统筹谋划实施县级扶贫项目,提高了项目安排准确度和脱贫攻坚成效;激发了贫困县的内生动力,整合试点政策打破了过去财政资金“专款专用”的管理模式,将相关涉农资金的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至县,由贫困县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发展两大方向支出使用,最大程度放权给贫困县,激发贫困县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强化了相关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贫困县在获得更大资金管理使用权利的同时,也肩负起了更大的资金监管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统筹整合的所有资金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并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依据资金管理办法,组织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中央和省级也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成效进行考核。
为了确保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取得成效,2017年,贵州省将上年开展试点的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扩大到包括连片特困地区县在内的66个贫困;在中央层面确定的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资金基础上,把省级财政与中央所对应的省级专项资金全部纳入;按照中央和省的政策规定,统筹整合后的财政涉农资金必须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指导试点县编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对统筹整合的所有资金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同时,按照财政涉农资金权限下放要求,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纳入统筹整合试点的中央和省级财政涉农资金安排使用权、项目审批权、资金管理权完全下放到试点县,由贫困县自行安排、自主使用。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扶贫办对试点县上报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进行会审,指导试点县修改完善整合实施方案,确保投入只增不减。充分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的资金监管作用,把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作为重要任务,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