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安新区公安局对外发布《贵安新区公安局关于加强贵安新区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进一步维护贵安新区樱花园区域空中、地面人员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
2019年3月8日零时至4月8日24时期间,在贵安新区樱花园划设临时空中限制区,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经空中管制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民航、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信息及拥有者、使用者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联合空军、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