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意见》的出台背景和重点内容,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构建林业发展新格局和森林管护新机制,为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提供制度保障,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
据介绍,“林长制”是指将森林等资源保护与发展的职责落实到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分片包保、分级负责的责任制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和一项改革探索。为此,贵州于9月17日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贵州是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生态区位极其重要。贵州更是首批3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明确要“健全山林保护制度”。2018年,国家林草局和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关于贵州省建设长江经济带林业草原改革试验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提出加快推进贵州省“林长制”“巡山制”。《中共贵州省委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把“关于实施林长制的意见”列为拟出台的重要文件,《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实行林长制”。今年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全面实行林长制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继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之后,进一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重大实践探索,也是有效解决我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的重要手段。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组织体系、工作职责、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七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森林扩面、林分提质、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为总目标,以“护林、造林、用林、活林”为重点任务,构建林业发展新格局和森林管护新机制,为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提供制度保障;基本原则是坚持保护优先,注重科学利用。创建责任体系,推动全民参与。突出创新领先,深化系统治理。注重民生为先,实现绿色惠民四项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是通过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不断增加森林蓄积量和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实现“一筑牢两优化三提升”(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优化林分林种结构、林业空间布局,提升森林火灾等林业灾害防治水平、林业综合效益、林业助推绿色发展能力)的目标,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组织体系一是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双总林长”,二是林长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五级林长制,三是林长联席会议制度,四是林长制办公室;工作职责包括林长职责、林长联席会议职责、林长制办公室职责;重点任务。重点从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推进森林扩面提质增效、建立森林资源监管体系、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四个方面开展工作落实。一是以责任区域为依托,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林业生态红线管控,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二是以优化结构为抓手,推进森林扩面提质增效。优化国土空间规划,拓展造林用地空间,加大造林实施力度,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三是以科学管理为支撑,建设森林资源监管体系。加快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每块林地都有五级林长和护林员负责管理。四是以林业产业为载体,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进一步开展森林复合经营,以林草、林茶、林药、林菌、林蜂、林禽、林畜、森林产品采集等为主,发展周期短、见效快的绿色富民产业;保障措施从六个方面保障林长制顺利实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完善制度体系,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四是加强部门联动,五是突出绩效考核,六是加大宣传引导。同时强调全面实行林长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制定实施方案,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四是完善工作制度,五是加强督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