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记者从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和试点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省市场监管局提升安置社区后续基本公共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易地扶贫搬迁管理工作,在易地搬迁扶贫安置点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介绍,贵州是全国易地扶贫搬迁最多的省份,“十三五”期间搬迁188万人,其中贫困人口154万人,加上恒大帮扶搬迁4万人,搬迁总数达192万人,占全国搬迁总人口的六分之一,占贵州省“十三五”需脱贫人口的三分之一,至2019年底全部搬迁入住。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社会系统重建工程,不能只解决住房和收入问题,还需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够衔接配套,让搬迁群众就近享受城镇已有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实现互联互通,而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搬迁群众全面发展的基本社会条件。去年10月21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贵州省生态移民局,联合发出《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包括标准体系框架图和明细表)。12月22日发布9项有关易地扶贫搬迁基本公共服务的省级地方标准,是全国首次发布的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其中既有指导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工作的,如基本服务设施建设指南、服务评价与改进规范、群众满意度调查规范,也有支撑安置社区“六个一”服务工程的4个服务规范和1个培训规范。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批示,落实省委省政府“着力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基层党建等‘五个体系’”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搬出来后怎么办”的后续扶持“后半篇文章”,省市场监管局为提升安置社区后续基本公共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管理,加强与省生态移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省标准化院、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单位的技术专家,根据贵州特殊省情,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政策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基础,与省地方标准相配套,制订了《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本体系由通用基础标准子体系、服务保障标准子体系、服务提供标准子体系构成,本体系的3个子体系协调配套,177个标准文件互相支撑,采用现有政策文件11个、国家标准51项、行业标准16项、地方标准36项,新制订地方标准9项,待制订标准54项。
在《安置社区服务中心服务规范》中,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特点,对设施设备、标识标志 、制度建设、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流程 、服务管理等进行了规范,以保障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统一规范;在《安置社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规范》中,对信息采集、培训服务、创业服务 、档案管理、劳动维权、跟踪回访等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提升搬迁群众的就业创业服务质量;在《安置社区家政服务员培训技术规范》中,明确培训主体、培训师资、培训时长、培训场地及设施、培训内容、培训管理的具体要求,保障培训工作质量,确保经过严格培训的搬迁群众能够顺利的就业;《安置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与管理规范》,则为了促进群众性自防自救组织的规范建设与管理,推动落实社区消防主体责任,着力提高社区和新市民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对减少亡人火灾事故起到重要的作用。
为切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开展,使有关标准实施落实落地,去年4月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和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批准,《黔西南州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大方县奢香古镇易地搬迁扶贫安置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纳入国家级基本公共服务试点,此为全国首次在易地搬迁扶贫安置点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目前各承担单位已完成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并于去年7月上报国家相关部委,按计划有条不紊的实施建设工作。与此同时,黔西南州申报8个市级地方标准项目,毕节市申报2个市级地方标准项目。
制定标准和建立标准体系是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为了切实组织好标准的推广和实施,把标准转化为服务能力,促进易地扶贫搬迁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巩固去年全面脱贫成果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推进有关试点项目建设,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持续跟踪维护本标准体系的实施情况,不断加以补充完善,助力全省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和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