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贵州省‘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各族人民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及未来5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目标任务。10月8日,省人民政府已批复同意《规划》,明确由省民宗委和省发改委发布实施。
据介绍,“十三五”时期,贵州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力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力量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脱贫攻坚战按时高质量打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入推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得到巩固和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十四五”时期,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持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坚持共同性和差异性辩证统一、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有机结合,坚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战略任务和工作主线,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为基础性事业,以完善体制机制和扶持政策为保障,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创共享美好生活、推动民族地区共同迈向现代化,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基础、物质基础、群众基础、精神基础、社会基础和法治基础,努力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做出贡献。
《规划》围绕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总体目标,突出“七个新”的具体目标:一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达到新高度,二是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迈出新步伐,三是各族人民共创共享美好生活跃上新台阶,四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形成新格局,五是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结出新硕果,六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入新阶段,七是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取得新成效;《规划》提出八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是推动民族地区迈向现代化,四是促进各民族共创共享美好生活,五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六是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七是全面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是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下一步将从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加强与其他部门和地区沟通,开展规划的宣传解读等,全面推进规划实施。